【专票认证后用购买方开具红字发票信息单】在日常的税务处理过程中,企业经常会遇到需要作废或冲销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此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必须通过“红字发票信息表”进行处理。而这一流程中,通常是由购买方申请并开具红字发票信息单,再由销售方据此开具红字发票。
以下是对该流程的简要总结及操作要点说明:
一、流程概述
1. 发票认证:购买方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票认证。
2. 发现错误或需冲销:若发票存在错误、退货、折扣等情况,需进行红冲处理。
3. 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单:购买方需登录开票系统,填写《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提交至税务机关审核。
4. 获取信息单编号:审核通过后,购买方将获得红字发票信息单的编号。
5. 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销售方根据信息单编号,开具对应的红字发票,并上传至税务系统。
二、关键点说明
| 项目 | 内容 |
| 适用情形 | 发票错误、退货、折扣、换货等需冲销的情况 |
| 申请主体 | 购买方(原发票的购买方) |
| 系统要求 | 需使用税控系统或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 |
| 信息单用途 | 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 |
| 时间限制 | 一般应在原发票认证后的360天内处理 |
| 审核方式 | 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 |
三、注意事项
- 信息单需与原发票一一对应,包括发票代码、号码、金额等关键信息。
- 若购买方未及时申请红字信息单,可能影响后续的进项税抵扣。
- 销售方在开具红字发票时,应确保与原发票内容一致,避免重复或错误。
- 所有操作均需在税务系统中留痕,便于后续核查。
四、总结
在专票认证后,若需对发票进行冲销或更正,购买方是红字发票信息单的发起人。通过规范的流程操作,可以有效保障税务合规性,避免因发票问题导致的税务风险。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加强对相关流程的理解和执行,确保每一步都符合税务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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