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之麋原文】临江之麋,乃一物也。其形似鹿,色白而性柔,常栖于江畔林间,不喜喧闹,亦不擅斗。昔有渔人,见其温驯可爱,遂将之捕归家,养于庭院之中。
麋至,初时甚是惶恐,不敢近人。然渔人待之以善,日供食水,夜护其安。久之,麋亦渐生亲近之意,常随渔人出入,若伴仆役。渔人偶出,则麋必尾之而去,若有所依。
邻里闻之,皆笑曰:“此麋虽柔,然终为野物,岂可久居人世?”渔人不以为意,曰:“吾养之,非为用,乃为怜。”然麋亦渐忘本性,不复惧人,甚至敢与犬争食,视人如无物。
后有一日,渔人外出未归,麋独处庭中。忽有野犬数只,自外闯入,欲夺其食。麋素不知斗,竟被逐出庭院,狼狈逃窜。自此,麋始知人不可恃,兽不可忘本。
后人有言:“麋之亡,非因力弱,乃因心骄;非因外敌,乃因内失。”盖因人之恩,虽可暂得信任,然若忘本,终难长久。
译文:
临江有一种麋鹿,形状像鹿,毛色洁白,性格温顺,常常栖息在江边的树林中,不喜欢吵闹,也不擅长争斗。从前有一个渔夫,看到它温顺可爱,就把它捉回家,养在院子里。
麋鹿刚到的时候非常害怕,不敢靠近人。但渔夫对待它很好,每天给它食物和水,晚上还保护它安睡。时间久了,麋鹿也开始对人产生亲近之情,常常跟着渔夫走动,像是他的仆人一样。渔夫偶尔出门,麋鹿一定会跟在他后面,好像离不开他一样。
邻居们听说后都笑着说:“这只麋鹿虽然温顺,但终究是野兽,怎么能长期住在人类中间呢?”渔夫不以为然,说:“我养它,不是为了利用,而是出于怜悯。”然而麋鹿渐渐忘记了自己原本的天性,不再害怕人,甚至敢和狗抢食,把人当成无关紧要的存在。
有一天,渔夫出门没回来,麋鹿独自在院子里。突然几只野狗闯进来,想要抢它的食物。麋鹿平时不会打架,结果被赶出了院子,狼狈地逃跑了。从那以后,麋鹿才明白,人并不是可以依靠的,兽也不能忘记自己的本性。
后来的人说:“麋鹿的失败,并不是因为力量弱小,而是因为内心骄傲;不是因为外部敌人,而是因为内部失去了本真。”因为人的恩情虽然可以暂时赢得信任,但如果忘记了本性,最终也无法长久。
注释:
“临江之麋”出自唐代柳宗元《三戒》之一,通过麋鹿的遭遇,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人不能因一时的恩惠而失去自我,动物也不能因依赖而忘记本性。文章借物喻人,寓意深远,值得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