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规定】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升工作效率与执行力,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规定。
一、总则
督查督办是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的重要手段,旨在通过监督、检查、督促和反馈,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按标准、按时限完成。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及下属单位的督查督办工作。
二、职责分工
1. 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和完善督查督办台账,定期汇总分析督查情况。
2. 各业务部门根据职责范围,负责对本部门承担的任务进行自查和整改,并配合办公室开展相关督查工作。
3. 专项督查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针对重点任务、重大事项开展专项督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三、督查督办范围
1. 上级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
2. 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3. 领导批示、交办事项。
4. 公众投诉、建议、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
5. 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四、督查方式
1. 定期督查:按照时间节点,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常规性检查。
2. 专项督查:针对特定任务或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深入检查。
3. 跟踪督查:对已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4. 暗访督查:在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进行实地检查。
五、督查流程
1. 立项:根据任务来源,确定督查事项并列入督查计划。
2. 通知:向被督查单位发出督查通知,明确督查内容、时间、方式等。
3. 实施:督查人员按照计划开展督查工作,收集相关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
4. 反馈:督查结束后,形成督查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并向被督查单位反馈。
5. 整改:被督查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6. 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反复。
六、结果运用
督查督办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确保督查督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