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遗失的说明-20210419072055x】本人因个人原因,不慎将编号为“20210419072055x”的发票遗失。该发票是于2021年4月19日开具的,用于某次业务往来中的费用报销。由于当时未及时妥善保管,导致在后续需要时无法找到该发票原件。
在此期间,我已多次对相关场所和物品进行查找,但仍未发现该发票的下落。考虑到该发票涉及财务报销流程,若无法提供原始凭证,可能会影响相关手续的正常办理。
为此,我特此出具本说明,以证明该发票确实存在且已遗失,并愿意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核实与处理。如有需要,我可提供其他辅助材料,如交易记录、付款凭证或对方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协助完成后续的补救工作。
今后,我将更加注意重要票据的保存与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感谢理解与支持!
特此说明。
说明人:XXX
日期: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