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为切实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规范幼儿园在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的应对流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有效传递,特制定本《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在日常教学、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与食品相关的突发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疑似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食品变质、外来投毒等可能危害幼儿健康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幼儿园应设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 后勤部门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与初步判断。
3. 保健医生负责对患病幼儿进行初步诊断,并协助上报相关情况。
4. 教师应密切关注幼儿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三、报告流程
1. 发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第一责任人(如班级教师或食堂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后勤负责人或保健医生报告。
2. 接到报告后,后勤负责人应迅速核实情况,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 对于疑似或确认的食物中毒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家长。
4.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数、主要症状、初步原因分析及已采取的措施等。
四、应急处置
1. 立即停止可疑食品的供应,封存相关食品样本,保留现场证据。
2. 对患病幼儿进行紧急救治,必要时送医治疗,并安排专人陪同。
3. 配合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调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4. 及时向家长通报事件进展,做好安抚工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五、事后处理与整改
1. 事件处理完毕后,幼儿园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事件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2. 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并落实整改措施。
3.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与演练,提升整体防控能力。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班级、部门须严格遵守,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通过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幼儿园能够更有效地预防和应对食品安全问题,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