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单位环境卫生质量,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爱国卫生工作是提升单位整体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部门及个人,旨在通过科学管理,确保爱国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爱国卫生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设立兼职卫生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日常清洁和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第三章 卫生管理规范
第七条 办公区域每日清扫两次,保持地面整洁无杂物,桌椅摆放整齐有序。
第八条 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间等每周至少全面清洁一次,确保无积尘、无异味。
第九条 垃圾分类处理,设置专用垃圾桶,严格按照垃圾分类标准投放垃圾。
第十条 定期检查饮水设备,保证饮用水安全卫生。
第四章 检查与奖惩
第十一条 实行定期检查制度,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十二条 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经济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爱国卫生领导小组所有。
第十四条 根据实际需要,领导小组有权适时修订本制度内容。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工作环境,促进员工身心健康,增强集体凝聚力,为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贡献力量。
请注意,上述内容基于您的需求创作而成,旨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的原创性和实用性要求。在实际应用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