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分公司印章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有涉及印章使用的部门及人员。
一、印章的种类与用途
分公司印章分为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每种印章均有其特定的使用范围和权限。
1. 公章:用于对外签署正式文件、协议或证明材料;
2. 财务专用章:用于办理银行结算、开具票据等相关财务事务;
3. 合同专用章:用于签订各类经济合同或协议。
二、印章的保管与领用
1. 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详细的登记台账,记录每次使用的时间、地点、用途等内容。
2. 领用印章需填写申请表,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取。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还至指定保管人处。
三、印章使用的审批流程
1. 使用公章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2. 使用财务专用章时,需经财务总监审核同意;
3. 使用合同专用章时,应由法务部进行合规性审查并报备相关部门备案。
四、违规行为处理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个人或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措施。如因不当使用印章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所有。如有未尽事宜,请参照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为分公司印章使用管理的基本框架,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