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我校决定开展“学校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此次评选旨在表彰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深受学生喜爱并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教师。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师德师风建设,突出一线教师的实际工作业绩,确保评选过程透明规范,结果真实可信。
二、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评选,特别是长期奋战在教学第一线的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 在教学工作中成绩显著,深受学生及家长好评;
3.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4. 近三年内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记录。
四、评选程序
1. 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 资格审查:由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 民主评议: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师生意见;
4. 综合评定:根据民主评议结果结合平时表现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5. 公示公告:将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七天,接受群众监督。
五、奖励措施
对于被评为“学校最美教师”的个人,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同时,在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六、组织领导
成立专门的评审小组负责整个评选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希望通过这次评选活动能够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全体教职工共同进步与发展。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培养更多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