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501-2017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2页))】《DB11 501-201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是北京市地方性环境保护标准之一,旨在进一步规范和控制区域内各类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行为,提升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该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农业、交通及其他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物的活动,对不同行业和排放源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排放限值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共分为22页,内容涵盖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适用范围、术语与定义、排放控制要求、监测与分析方法、实施与监督等。通过对污染物种类的详细分类和排放限值的科学设定,为相关企业提供了明确的环保管理依据。
在排放控制方面,该标准针对常见的污染物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一氧化碳等,分别制定了严格的排放限值,并结合行业特点进行了差异化管理。例如,对于钢铁、化工、水泥等高污染行业,其排放限值更为严格,以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此外,标准还强调了全过程污染防控的理念,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如安装废气处理设施、优化工艺流程、加强设备维护等,从而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在监测与数据管理方面,《DB11 501-2017》明确了企业应定期进行污染物排放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时,鼓励采用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对排放数据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提高监管效率和透明度。
该标准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推动北京市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也为其他地区制定类似标准提供了参考范本。随着环保政策的不断深化,未来相关标准还将根据技术进步和环境需求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