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犯罪嫌疑人笔录模板】在司法实践中,会见犯罪嫌疑人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尤其是在案件侦查阶段。通过与犯罪嫌疑人的面对面交流,可以了解其基本情况、心理状态、涉案情况以及对相关指控的陈述和辩解。因此,制作一份规范、清晰、详实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笔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份适用于律师或办案人员在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使用的参考模板,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会见犯罪嫌疑人笔录
时间: 2025年4月5日 上午10:00
地点: XX看守所第X号会见室
会见人(律师/办案人员): 张三(律师执业证号:XXXXXX)
被会见人: 李四(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职务/身份: 涉嫌非法拘禁罪嫌疑人
记录人: 王五(工作人员)
一、会见目的
本次会见旨在了解李四的基本情况、对所涉案件的陈述及辩解,核实相关证据材料,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与帮助。
二、会见过程
1. 身份确认
会见开始前,首先核对被会见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职业等,确保其为本案当事人。
2. 询问案件情况
- 问:你是否清楚自己目前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因?
答:清楚,我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
- 问:你是否了解公安机关对你提出的指控?
答:基本了解,但部分细节不清楚。
- 问:你是否愿意就案件事实进行说明?
答:愿意配合,希望如实陈述。
3. 陈述与辩解
李四表示,其在案发当天并未直接参与拘禁行为,只是在场旁观,且未实施任何暴力行为。他声称自己是在他人胁迫下被迫参与,对此感到后悔,并希望司法机关能公正处理。
4. 法律咨询与权利告知
会见过程中,律师向李四解释了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
- 有权保持沉默;
- 有权委托辩护人;
- 有权对讯问过程进行监督;
- 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等。
5. 其他事项
李四表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未受到不正当对待,并对律师的到访表示感谢。
三、会见结论
本次会见基本掌握了李四对案件的基本态度和陈述内容,其对部分指控存在异议,并表达了希望依法维权的意愿。建议后续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以便为李四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
四、签字确认
会见人签名: 张三
被会见人签名: 李四
记录人签名: 王五
日期: 2025年4月5日
备注: 本笔录仅用于内部记录及法律程序使用,不得外传或用于其他非法律用途。
如需根据具体案件类型(如盗窃、诈骗、故意伤害等)进行个性化修改,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