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特制定本校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管理,推动语言文字在教育教学、校园文化、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广泛应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升。
二、工作目标
1. 提高全校师生的普通话使用水平,确保普通话成为教学、校园交流的主要语言。
2. 规范汉字书写,提升师生的汉字书写能力和规范意识。
3. 加强语言文字宣传与教育,营造浓厚的语文学习氛围。
4. 推动语言文字工作与德育、美育、课程改革相结合,全面提升学生的语言素养。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德育处、语文教研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组织相关活动,监督实施情况,并定期进行总结评估。
四、工作职责
1. 教务处: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并落实相关制度,组织教师培训与考核。
2. 语文教研组:开展语言文字教学研究,优化课堂教学,提高学生语言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
3. 德育处:结合德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的语言文化自信。
4. 各班级:班主任负责本班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管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语言习惯。
五、具体措施
1. 普通话推广:全体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学生在校期间应尽量使用普通话交流。
2. 汉字书写规范:各学科作业书写应符合规范要求,语文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写字的指导与检查。
3. 语言文字活动:定期举办朗读比赛、演讲比赛、书法展览等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 宣传教育:通过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语言文字法规和相关政策。
5. 教师培训:组织教师参加语言文字相关培训,提升教师的语言素养和教学能力。
六、监督检查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部门、各班级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共同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
结语: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是沟通的桥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不仅有助于提升学生的语言能力,更是传承中华文化、弘扬民族精神的重要途径。我校将以制度为保障,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培养具有良好语言素养的新时代小学生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