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成都市对于个人社保缴费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划与调整,以更好地保障市民的社会保险权益。这一政策不仅体现了政府对民生的关注,也反映了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
根据成都市的相关规定,个人社保缴费标准主要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方面。其中,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个人需按照缴费基数的8%缴纳;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样为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个人需按照缴费基数的2%缴纳,并加上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个人需按照缴费基数的0.5%缴纳;工伤保险和个人无直接关系,由用人单位承担;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个人无需缴纳,由用人单位承担。
此外,成都市还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制定了相应的社保缴费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
总的来说,2017年成都市的个人社保缴费标准充分考虑了不同人群的需求,旨在为市民提供更加全面和贴心的社会保障服务。希望每一位市民都能及时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政策,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做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