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与评价等全过程管理活动。
第三条 部门预算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 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预算管理工作,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预算编制
第五条 每年度开始前,各职能部门需按照单位总体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提出下一年度的资金需求计划,并提交给财务管理部门汇总。
第六条 财务管理部门在收到各部门上报的资金需求后,应当综合考虑收入状况、历史数据等因素进行审核调整,形成初步预算草案。
第七条 初步预算草案须经由单位领导集体审议批准后方可正式下达实施。
第三章 预算执行
第八条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批准后的预算安排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超支。
第九条 对于突发性事项需要追加预算时,相关部门应及时向财务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十条 定期召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议,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预算目标顺利完成。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十二条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增强预算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第五章 绩效评价
第十三条 每年末应对全年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 将预算执行效果纳入部门和个人考核体系中,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此不符之处以此为准。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单位财务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就是《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各位同事能够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共同促进单位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