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简称“中道安协”。英文名称为“China Road Traffic Safety Association”,缩写为“CRTSA”。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研、教学、生产等领域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广大会员,加强行业自律,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技术进步,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交通运输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理论研究和技术交流,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
(二)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组织会员单位参与国际交流合作,提升我国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四)提供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咨询、培训和服务;
(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诉求,协调解决行业内的矛盾和问题;
(六)开展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公益活动和社会服务;
(七)编辑出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刊物、书籍及相关资料;
(八)完成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单位或个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意愿;
(三)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具有一定影响或贡献。
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二)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种信息和服务;
(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限于个人会员);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声誉和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按时缴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
(五)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 秘书处是本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
第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主要包括:
(一)会员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七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十八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十九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以上即为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章程的内容概要,旨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事业的发展,保障公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