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体系,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中心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第二条 学生资助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得到应有的帮助。
第三条 学校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小组,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第二章 资助对象及标准
第四条 资助对象为在校期间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五条 资助标准根据学生的实际困难程度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资助(特别困难)、二级资助(较困难)和三级资助(一般困难)。具体标准由学校资助管理小组根据当年财政拨款情况确定。
第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复印件、低保证明、残疾证等。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流程
第七条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需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 班主任收到申请后,需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上报年级组。
第九条 年级组汇总各班上报名单后,提交至学校资助管理小组进行复核。
第十条 学校资助管理小组对复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则正式批准并发放资助款项。
第四章 资金发放与管理
第十一条 资助资金统一由学校财务部门管理,实行专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二条 资助资金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账户中,避免现金发放。
第十三条 学校定期检查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于指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资助工作的监督。
第十五条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资金。
第十六条 每学期末,学校资助管理小组应对资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向全校师生公布结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资助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调整相关政策。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希望构建一个更加和谐、温暖的学习环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健康快乐地成长。同时,我们也呼吁全体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注和支持学生资助工作,为更多需要帮助的孩子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以上内容是基于您的需求生成的一篇关于中心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文章,希望能够满足您的要求。